东成通〔2011〕1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条件(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要求,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需要,学院对《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等4个文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