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凭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抬头写工作单位县级以上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组织关系欲转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其档案和户口应同时转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组织(抬头写挂靠省、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党员本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须有对方党组织同意接收的证明);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校前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组织(抬头写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组织或人才流动中心党组织、或挂靠单位党组织)。
(4)少数延长学习年限的党员,且能够按时返回学校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可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同意、党委批准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所在总支并编入一个支部,这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由各系总支负责落实,党员需定期向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其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到人事档案关系转出为止,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在此期间,如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具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条件,党员本人应及时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否则也按有关规定处理。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组织关系转接以支部为单位登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要在学院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日之前办理完毕。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
党员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的,介绍信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提醒毕业生党员: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到。因“没有时间办”、“单位没落实”等个人原因有效期过期后,由其本人负责,原则上不再为其补开介绍信。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不能及时转进等情况的处理
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遗矢、本人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或遇不能及时转进等情况,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对于因本人过错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对于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介绍信丢失的党员,经总支严格审核把关,由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写出深刻的检查并由相关单位(组织)出具离校后的现实表现,方可向学院党委组织部申请补开介绍信,党员党费须补缴至补开之日。
(4)其他相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内容,请祥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组织人事部新闻中心:http://zzrs.cxxy.seu.edu.cn/《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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