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成通〔2018〕13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岗位考核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凡我院聘用的全职教职工均在考核之列。
二、考核内容: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人数的15%。
四、考核人员自行在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师考核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管理人员考核表》。东南大学派出人员填写《东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兑现按东南大学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特点,可按本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六、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公示一周,于6月30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组织人事部。
七、考核兑现时间为次年1月。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