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成院〔2019〕41号关于朱林、刘媛媛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14

东成院〔201941

关于朱林、刘媛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院(办、室、部、处、中心),各有关单位:

因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朱林同志任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媛媛同志任制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述同志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特此通知。

 

  常务副院长:

  

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各党总支,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91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