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相关证明办理流程
一、收入证明:
(1)本人需提交一份申请书,申请中注明姓名、工号、用途及个人年收入总额并本人手写签名。结尾须注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2)收入总额计算:“学院官网-校园数字门户-财务查询”中截图打印近一年个人工资应发部分(不到一年者以最近1个月*12计)及人事部门发放的酬金收入,作为附件提交。
二、在职证明:
本人需提交一份申请书,申请中注明姓名、工号、用途,本人手写签名。结尾须注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部门审核:
所有申请书必先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再交组织人事部办理。
四、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三工作时间受理材料,周五工作时间到组织人事部领取。
五、所有证明均为学院统一格式。
六、公积金业务:
自2018年4月1日起,凡涉及到公积金贷款、冲抵贷款、提取等业务,由本人直接到中国建设银行泰山新村支行办理,所需材料请咨询建行电话95533。